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

公民記者應享有立法院採訪權

文‧朱淑娟 2016.2.4

立法院長蘇嘉全上任時重申「將」開放公民記者採訪,隨後許多人稱讚新國會的開明,但其實並不是這麼回事,副院長蔡其昌表示,因「考量會議室空間有限」,還要再討論如何開放,並提議跟公民記者座談。

事實上這個「空間不足」的說法跟過去舊國會一模一樣,只是個藉口,心裏真正的疑問應該有兩個:一、很多人會假借公民記者身分來鬧事,二、公民記者如果在網路上亂寫,我要如何管控?

為什麼說「空間不足」只是藉口。老實說,我當記者17年來,不論是過去在主流媒體、或現在做獨立記者,從沒有在立法院看到記者之間因座位不足產生問題。委員會有記者席,基本上先來後到,沒有疑義,沒位子時記者自己會想辦法找其他座位,這個從來不是問題。這還是熱門的議題才有這種情形,立法院八個委員會、還有請願室、公聽會場等等,多數場合記者席空空蕩蕩,何來空間不足之說?

目前立法院的換證方式有兩種,一是可以進議場(大會)、一種不行。大會就真的有可能發生空間不足的問題。而事實上現在立法院已經將「雜誌記者」排除不能進大會,這點非常不合理,但姑且接受空間不足的理由。但大會以外的場合,如果還以空間不足為由拒絕讓公民記者換證,就真的只是藉口。

那真正的理由就是另外那兩個,一、很多人會假借公民記者身分來鬧事,二、公民記者如果在網路上亂寫,我要如何管控?

老實說,這兩個疑問不是立法院才有,過去行政院、行政機關也有,過去他們也以空間不足拒絕公民記者採訪,但行政院在兩年前主動邀請公民記者採訪,還發新聞稿及採訪通知。而目前我只要告知我是獨立記者,到任何行政機關採訪已不是問題。唯獨立法院,即使出示名片、名片上印著新聞網址,還是換不到證。

也就是說,行政機關的觀念已跨越「公民記者障礙」,在他們心中,記者只有一種,早已沒有記者、公民記者、獨立記者之分。如果一定要分的話只有兩種,一種是「有公司的記者」、一種是「沒有公司的記者」,兩者的待遇完全一樣。

反倒是最應該體現公民精神的立法院,變成公民精神最落伍的地方,行政機關都不怕公民記者挑戰了,反而是這個民選的機構怕公民記者。建議立法院可以找行政院長張善政談談,這些年來開放公民記者採訪的經驗,有沒有他們擔心的那兩件事發生?是不是反而因為這樣展現大氣,更受到公民記者的尊敬?

所以,我認為蘇嘉全、蔡其昌如果真的想開放公民記者採訪,應該「無條件開放公民記者換單日證(不能進議場)」。那如何認定公民記身分,其實台灣本來就沒有記者認證制度,沒有人這麼閒無故跑到立法院,當然是為了採訪所需。

只要他說自己是公民記者,就相信他就是公民記者,如果他進入院內做了非採訪的事,自然有其他法令可以處理,那是另外一回事。而到場採訪跟看轉播完全不同,不要再以議事有轉播而拒絕公民記者,這不是理由。

時勢所趨,未來一定會有愈來愈多記者,從機構記者轉任獨立記者(歸類為公民記者),在新舊國會交接之際立法院重談公民記者的採訪權,相當重要。

 如果立法院正副院長還是很擔心,那建議可以試辦一個月,看看這個月會發生什麼狀況。而如果連這樣都不願意,還是以各種理由拒絕公民記者採訪。那新國會與舊國會有什麼不同?民進黨跟國民黨的立法院長又有何異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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