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18日 星期四

深度事實查核培訓記錄(上)----真假新聞識別法

本文同時刊登於《卓越新聞電子報》

文‧朱淑娟
編輯‧鄭凱榕
2019.7.17

前言:
google台灣、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於201964~6日舉辦「深度事實查核培訓營」。兩位授課老師Eoghan Sweeney(歐文)Sophia Xu(徐倩),都擁有豐富的網路查核培訓經驗。另外,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諮議委員胡元輝、政務委員唐鳳分別進行單場演講。作者與卓越新聞電子報主編鄭凱榕都全程參與課程,本文主要記錄四位講者授課內容,並穿插作者的補充。

2004facebook成立以前(YouTube成立於2005年、Twitter2006年、Instagram 2010),一般認知的「新聞」,指的是由新聞媒體記者所寫的報導,雖然當時部落格、BBS等平台也活躍地傳遞訊息,但一般不會稱這些訊息為新聞。加上當時分享、評論不像現在這麼方便及普及,新聞有比較明確的來源及定位。

深度事實查核培訓記錄(下)----假新聞防制對策


本文同時刊登於《卓越新聞電子報》


文‧朱淑娟 /   編輯鄭凱榕 2019.7.17

前言:
google台灣、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於201964~6日舉辦「深度事實查核培訓營」。兩位授課老師Eoghan Sweeney(歐文)Sophia Xu(徐倩),都擁有豐富的網路查核培訓經驗。另外,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諮議委員胡元輝、政務委員唐鳳分別進行單場演講。作者與卓越新聞電子報主編鄭凱榕都全程參與課程,本文主要記錄四位講者授課內容,並穿插作者的補充。

雖然網路時代人人都是訊息的製造者、傳播者,但擁有較大傳播影響力的媒體,要為假新聞負起較多責任。媒體受限於人力不足,需要倚賴社交平台的訊息,但這些訊息如果沒有經過嚴謹的查核程序,就有引用到假新聞的風險。

依照新聞編採規則,記者必須交代消息來源。但媒體引用社群媒體的訊息時,卻會用「網友表示」、「網路流傳」、「媒體報導」,歐文認為這種做法很不好,除非媒體能交代消息來源、並確認是真的、也取得消息來源同意,才能使用這則訊息。如果事後發現新聞是錯的,就算指出新聞來源也不能免責

2019年7月2日 星期二

媒體應建立社群訊息的引用守則

圖為瀝青灑出,被傳是地震造成地面裂開,媒體不查證就引用。(/事實查核中心)


本文同時刊登於《風傳媒》

文‧朱淑娟 2019.7.2

長榮航空罷工期間,一位匿名者在網路發出一則訊息「長榮罷工停止吧,你們害我媽媽見不到外婆最後一面」。即使是匿名,多家電視台及平面媒體卻在未經查證下,原文照刊成一則即時新聞。雖然這則訊息很快就被澄清,發文者也火速删文,但媒體的即時新聞卻依然存在。這個事件可看出媒體濫用社群訊息已經非常嚴重,該是建立一個社群訊息引用守則的時候了。

上一次讓大家印象深刻的烏龍新聞,是今年518日的花蓮地震,當時PTT上有一則「爆卦_馬路裂開了」的訊息,指台北市松仁路的路面裂開,訊息瞬間被大量轉貼,媒體同樣沒到現場看、也沒查證就直接做成即時新聞。結果假新聞撐不到一小時就被澄清是瀝青灑出,再度看到媒體濫用社群訊息的不負責態度。

再上一次是20189月日本關西機場燕子颱風事件,網路流傳中國領事館開車進去接中國旅客出來,媒體轉貼、名嘴加入評論,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得到日本查核組織協助,很快就澄清所有旅客都是搭關西機場的車到中轉站。

2016年7月16日 星期六

從非營利出發,才有營利的機會

《本文為「優質發展協會」演講內容》

文‧朱淑娟2016.7.16

前言:

「優質發展協會」於71617兩日,於台大新研所舉辦「2016年調查報導工作坊」,本文是其中一個講座,由我談成立七年的「環境報導」部落格,做為非營利報導新聞業的角色、想法、做法。兩個最深的感觸是:
一、不去想點閱率、才會有點閱率。
二、非營利的做法,才能帶來營利。

如何讓獨立記者成為新聞業一個主流系統,我覺得有三件事可以努力:
一、建構獨立記者與主流媒體的合作關係。
二、發展獨立記者的經紀制度。
三、建構獨立記者的聯合報導平台。

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

立法院應以最低管理,立即開放公民記者採訪

文‧朱淑娟 2016.2.25

首先感謝立法院蔡副院長召開這個會議,展現新國會的民主及開放態度,過去舊國會拒絕發放採訪證給獨立記者及公民記者,不只是違反民主精神的落伍作法,而且於法無據。

其實台灣政府並沒有媒體認定制度,所謂採訪權不只有新聞機構的記者才能享有,任何人只要基於「採訪報導」目的,都應該享有採訪權。因此,用來判別這個人是否基於採訪報導目的的方式,不是那個人形式上有沒有公司的「工作證」,而是他實質上是否在做採訪報導的工作。

這並不是新觀念,也無需再辯論,行政院兩年前已開放獨立記者及公民記者採訪,還主動發採訪通知及新聞稿。而現在我只要說我是「獨立記者」不必告知我要採訪什麼、或提什麼計畫,就能在行政機關無條件獲得採訪權。前年我到香港分享獨立記者經驗時,香港記者對台灣政府的開放非常稱讚,因為這在香港或中國是無法想像的,這也是台灣政府值得驕傲的地方。